縣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10日印發了《郏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郏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一、文件制订必要性及目的
爲貫徹落實黨中心、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周全推進我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二、文件制订依據
該文件根據自然資源部等5部委《關于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116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0〕12號)《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平頂山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2020〕16號)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郏縣實際,制订本辦法。
三、征求意見情況
2020年8月20日以征求意見稿的形式,向縣督查局、縣財政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郏縣分局等有關部門征求意見。
四、重大不合意見的處理情況
無重大不合。
五、文件施行日期
該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